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524执380号
***、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47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职权扣划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户内存款,此款已发放给申请人***,本案执行到位金额共计24971元(申请执行费271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黑0524执38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