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九州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与河南九州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津0116民初31582号
原告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九州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刘明洋 审判员  王小雨 审判员  赵瑞云
书记员  吕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