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123执2009号
申请执行人:***强钢结构集成房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21353247658G,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法定代表人:周玉强。
被执行人:安徽筑诚环保节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工业聚集区。
法定代表人:曾颖。
本院在执行***强钢结构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与安徽筑诚环保节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黄邓明
审判员 卓玉俊
审判员 曹 斌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