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786民初3216号
原告:***,男,1984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莱州市。
被告:山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男,1975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址山东省博兴县。
被告:山东亿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山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亿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2日立案。2022年10月17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