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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文体用品有限公司;甘肃***商贸有限公司;兰州先锋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甘01民初76号
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文体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告:甘肃***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告:兰新电器综合市场振华办公用品批发商行,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经营者:***,该商行业主。
被告:兰州先锋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兰州市七里河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原告***诉被告上***文体用品有限公司、甘肃***商贸有限公司、兰新电器综合市场振华办公用品批发商行、兰州先锋体育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6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计1350元,由***负担。
审 判 长  ***
代理审判员  张 茜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