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准某某宏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准某某某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准***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0622执212号
***、准***宏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准***宏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2日作出的(2019)内0622民初35号民事判决已生效。原告***于2020年1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在本案执行过程中,于2020年5月26日扣划被执行人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工行账户存款17437.44元;扣划被执行人准***宏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农行账户存款237967元和34013.56元。共计执行到位案件款289418元,包含执行费3418元,案件受理费2391元,案件款本金232158元,利息51451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准***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