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佳信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佳信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粤0309执保897号

申请人江西佳信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工业园三期标准厂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5290502T。

法定代表人王德林,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2号中兴产业基地7号楼4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94993269Q。

法定代表人吴江。

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9民初2000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798700.58元财产的冻结。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执行员  雷诗妍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彭凤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