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浪花照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浪花照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肥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0122执2769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浪花照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合裕路**红旗大厦**4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1FCX48。
法定代表人:张丽,董事长。
被执行人:安徽省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7728282891(5-9)。
法定代表人:杨昌平,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安徽浪花照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省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明,被执行人安徽省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住所地、经营所在地均查找不到该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0122执276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崔 明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杨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