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黑0781执3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0年2月21日出生,现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被执行人:大连开拓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睛明街12号-1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与被执行人大连开拓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证券等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对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亦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且认可人民法院的调查结果,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 樊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