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22执保1382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10月1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受理过程中,经按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的内容进行查询并冻结被保全人吉林省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网络资金存款800000.00元,经网络查询,发现并冻结被保全人名下存款5456.67,故有标的可供保全,此保全已全部完毕。
(2022)吉0122执保1382号保全已部分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