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泰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济宁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某等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811执恢1413号
申请执行人:济宁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济宁市市中区汉丽韩式自助烤肉超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宁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宁市市中区汉丽韩式自助烤肉超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存款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阴衍文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