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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延川县黄河乾坤湾景区管理局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622执326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A栋3单元10楼。
法定代表人:张小宁,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雷建文,男,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延川县黄河乾坤湾景区管理局,住所地延安市延川县南关畜牧局。
法定代表人:张清辉,系该局局长。
申请执行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2019)陕0622民初190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延川县黄河乾坤湾景区管理局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为96627.7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被执行人延川县黄河乾坤湾景区管理局未自觉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同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延川县黄河乾坤湾景区管理局在银行有存款,通过网络扣划案款至本院执行款专户,案款已兑现给申请执行人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被执行人延川县黄河乾坤湾景区管理局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员  冯海潮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白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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