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汨罗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6执保12号
汨罗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2022)湘06民初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3月17日立案执行的申请人徐勇、胡佑如与被申请人汨罗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除财产保全一案,告知你公司如下情况:
我院在立案执行的(2022)湘06执保4号申请人徐勇、胡佑如与被申请人汨罗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中未对你公司采取任何执行保全措施。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依据(2022)湘06民初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在诉讼期间对汨罗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实施保全措施,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院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西路332号邮编:414000
联系人:杨光联系电话:073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