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四维石油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源腾石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南阳四维石油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陕0525执181号 山东源腾石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四维石油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山东源腾石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阳四维石油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陕0525民初1404号民事调解书一案,该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南阳四维石油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山东源腾石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中,2024年2月1日申请执行人山东源腾石化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书面写出执行完毕确认书,申请执行费45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澄城县人民法院(2023)陕0525民初140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于2024年2月1日结案。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