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建设工程(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中京建设工程(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112执13226号 申请执行人***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粤0112民初1391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中京建设工程(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1年12月16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自动履行。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余额共计xxx元,被执行人主动将本院缴纳了剩余款项xxx元(含本案执行费用xxx元)。申请执行人收到上述款项,放弃对剩余金额的追偿,申请本院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处理。现本院确认被执行人中京建设工程(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2021)粤0112民初1391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2021)粤0112执13226号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