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采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巨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龙采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1执2092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巨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23层。
法定代表人:倪浩峰;
被执行人:龙采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春波。
关于申请人山东巨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巨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一案,申请执行人山东巨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鲁01民初44号民事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6日立案执行。
本院查明,本案的执行依据是本院于2021年6月21日作出的(2021)鲁01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因当事人已提起上诉,该判决未生效。
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人山东巨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没有生效,其申请不符合上述执行案件受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执行人山东巨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于文诚
审判员  顾 泉
审判员  邢攸军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  孙乾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