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3执200号
建鸡高速公路虎林至鸡西段建设指挥部:
鸡西矿务局建筑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建鸡高速公路虎林至鸡西段建设指挥部与被执行人鸡西矿务局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鸡西矿务局建筑公司已按本院(2020)黑03执200号执行通知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了给付义务。被执行人鸡西矿务局建筑公司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建鸡高速公路虎林至鸡西段建设指挥部工程款1,207,902.70元,并承担了本案执行费14,480.00元。鸡西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鸡仲字(2019)第17号裁决书裁决的给付义务已实际履行完毕,现通知你们该案件已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