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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郑州天禧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103执保3060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郑州天禧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郑州天禧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103民初1004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郑州天禧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4996元查封或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朱 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靳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