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郭氏感应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曲阜市华圣建筑有限公司、曲阜市**感应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881执115号 申请执行人:曲阜市华圣建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曲阜市**感应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上列当事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曲阜市人民法院(2022)鲁08民终505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孔 涛 审判员 刘 勇 审判员 **坤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