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124执保2258号
李晓晖
湖南省流沙河花猪生态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李晓晖与被申请人湖南省流沙河花猪生态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前财产保全一案,李晓晖于2019年12月11日立案申请执行前保全的(2019)湘0124财保1103号民事裁定书,要求执行前保全被申请人湖南省流沙河花猪生态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经查实被申请人无财产可供保全,已于2019年12月14日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的方式结案。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