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雅江国有林保护管理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工程处与四川权洲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8)川2021执252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工程处与被执行人四川权洲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工程处于2018年12月13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川2021执252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 健 审判员 郑 伟 审判员 李 勇
书记员 刘力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