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辉创重型工程有限公司

团风县财政局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团风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8)鄂1121执653号
团风县财政局、湖北辉创重型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团风县财政局与湖北辉创重型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湖北辉创重型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完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团风县财政局向本院出具结案证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