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源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创润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121执保2880号 申请人:***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C区1号写字楼4102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691838557L。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担保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路869号东科园14、15栋102、202、302、402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68952134XY。 负责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长沙创润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黄兴镇学园路3号***大观酒店106号-19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6GMU54。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长沙创润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2022)湘0121民初17540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长沙创润房地产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41465.28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毛 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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