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富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津0115民初8746号之一
原告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公司)与被告天津富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20年11月27日立案。中投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中投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7930元,减半收取计13965元,由中投(天津)智能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杨建军
书记员  高昊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