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辉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兴辉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1)川0121执1552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兴辉腾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兴辉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699元,其中809元执行费,30000元本金,890元受理费,申请执行人四川兴辉腾集团有限公司表示被执行人***已履行部分金额,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待申请执行人四川兴辉腾集团有限公司领取30000元后,认可本案执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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