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7民初4798号
原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尚鳌自动化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1日立案。原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并无不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8,824元,减半收取9,412元,由原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付)。
审判员 徐 霖
书记员 潘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