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华耀实业有限公司

某某丰跃龙新谊经贸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云2301执218号 申请执行人***丰跃龙新谊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禄丰县金山镇大井街116号,组织机构代码:21764551-2。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1977年11月6日生,汉族,小学文化,北京市人,个体户,住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 被执行人巴东县**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巴东县信陵镇平湖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318321297X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丰跃龙新谊经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巴东县**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94936.00元(含申请执行费1305元),现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已支付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2016)云2301民初字第1243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  ** 二〇一七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