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诚万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诚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华润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12民初43873号 原告:重庆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14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686216462G。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华润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4层40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7109278399。 法定代表人:燕现军。 原告重庆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华润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6日立案。原告重庆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司于2021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16.2元,减半收取计408.1元,保全费430元,由原告重庆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楚 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