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梭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贵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申坤物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5破11号之三

申请人:重庆申坤物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5月15日,重庆申坤物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以重庆申坤物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请求本院终结重庆申坤物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院认为,现已查明重庆申坤物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为743.92元,负债为3818116.06元,已发生破产费用936元,可以认定重庆申坤物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破产程序应当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重庆申坤物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陈秀良

审 判 员 刘 杰

审 判 员 王丽丹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向 琳

书 记 员 谢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