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103执2849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66号。
被执行人:**,女,1985年10月13日出生,住址:沈阳市于洪区(312)。
被执行人:***,男,1984年10月16日出生,住址:沈阳市于洪区(312)。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辽0103民初39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马 江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李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