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媒数字媒体(江苏)有限公司

2701徐州尊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媒数字媒体(江苏)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苏0302民初2701号
原告徐州尊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媒数字媒体(江苏)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后原告徐州尊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中媒数字媒体(江苏)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徐州尊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徐州尊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媒数字媒体(江苏)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69元,减半收取1034.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王峰
书记员  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