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京0101民初12978号
原告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曲阜市玉樵夫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立案。原告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孟卫明
审 判 员 刘虹蕴
审 判 员 刘世红
法官助理 朱 伟
书 记 员 潘 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