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6民初15771号 原告: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地区纵二路7-93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3楼(园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6日立案。原告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世纪华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郑 阳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 王旻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