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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XX、宋X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陕0103民初10788-2号 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对原告施XX与被告宋X、罗X、马XX、胡XX、毛XX、西安商联典当有限公司、西安市绿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润德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陕0103民初10788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书如下: (2020)陕0103民初10788号民事判决书中“西安润德绿色农业产品有限公司”补正为“西安润德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