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中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京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浙0105民初2996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中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京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杭州中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法律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戴 珍
代书记员  潘悦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