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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华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大鹏太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陕0112执7687号
本院在执行中建华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大鹏太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中建华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陕0112民初4933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1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的标的为9688311元,本院已依法受理。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中建华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的执行,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西安大鹏太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执行请求。申请执行人中建华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陕0112执7687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杜娟 审判员  别致 审判员  王昆
书记员  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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