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耸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盘锦耸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双执字第00355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无职业,住辽宁省朝阳县。
被执行人盘锦耸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盘锦耸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3)双民一初字第0089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十七日
书记员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