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据(2018)浙0782民初11282
2 因金华御园东区工程存在问题较多,被通报批评,项目负责
3 因金华御园(东区)二期一标工程扬尘治理不力,且复查中仍达不到扬尘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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