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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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122执952号
申请执行人***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10日立案执行。经执行,该案现已执行完毕,本院将终结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程序,解除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限制、财产查封等在内的所有限制措施及强制措施,同时本院将对(2023)浙0122执952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予以报结,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