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拓沃电梯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拓沃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渝0113民初16370号
原告:田茂兵,男,1987年1月2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涪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后选,重庆诚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拓沃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花溪红光大道72号江南水乡商125号附3、4、5、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5567822989。
法定代表人:叶正明。
原告田茂兵与被告重庆拓沃电梯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7日立案。原告田茂兵于2020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田茂兵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田茂兵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本院决定予以免收。
审判员  霍袁平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  刘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