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兴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125执保92号
湖北兴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7月5日作出(2021)湘1125民初958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梅溪湖建设有限公司江永分公司、湖南梅溪湖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存款960000元。现已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梅溪湖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存款960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保全完毕。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