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渭北供热有限公司

西安渭北供热有限公司、西安某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7执1717号 西安渭北供热有限公司、西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西安渭北供热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2022)陕0117号民初29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款项合计270247.02元及滞纳金、利息、***行金,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账户金额,现在已将上述款项全部兑付申请人,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7执171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12月12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