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健康之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某某;福建健康之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津0104执1166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9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南开区。
被执行人:福建健康之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台湾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万能,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福建健康之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津南开劳人仲裁字[2016]第1928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8)津0104执1166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郭继海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 颖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