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顺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顺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营口特种纸业有限公司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辽0803执1290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顺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普兰店区皮口街道海北路西段12号。 法定代表人:***双 被执行人:营口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小庙塘里4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3701663501J。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调解),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营口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001366.49元及利息或查封等值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