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沃森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02执保420号
申请保全人:德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东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4449××××2464账户存款40000.00元,实际冻结157.38元。冻结期限自2022.7.12—2023.7.12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2)鲁1402执保420号案件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东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书记员  聂旗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