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523执819号
申请执行人:东营市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广饶经济开发区广兴路以南28号、山东光聚集团有限公司以西。
法定代表人:郗炳辉,系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东营市润成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饶县经济开发区8号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司继亮,系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司继亮,男,1963年8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广饶县。
被执行人:陈长虹,女,1966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现住广饶县。
本院于2018年5月22日作出的(2018)鲁0523民初189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审理期间查封了被执行人司继亮、陈长虹名下的位于广饶县××小区××#楼××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广饶20130447)房产一套。现申请执行人要求拍卖该房产用于偿还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司继亮、陈长虹名下的位于广饶县渤海御苑小区31#楼1-102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广饶20130447)房产一套。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燕 斌
审判员 张东亮
审判员 李学海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书记员 李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