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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环宇数码测绘有限公司与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陕01执1880号 西安某某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陕西某某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某某数码测绘有限公司与陕西某某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西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字(2019)第752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西安某某数码测绘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向申请执行人西安某某数码测绘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1129680元,承担仲裁费16348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令其自觉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现被执行人陕西某某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本案所涉案款。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1执188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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