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河南中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裕兴煤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581执124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中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国栋,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裕兴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水平,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河南中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裕兴煤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21)晋0581民初188号民事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河南中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据高平市人民法院(2021)晋0581民初188号民事调解书,本案现已强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