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远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远程电气有限公司与河南博特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7)豫0802民初4309号
原告河南远程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博特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2月14日立案。原告河南远程电气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理由正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河南远程电气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875元,由河南远程电气有限公司负担(该费用已全额缓交至执行阶段)。
审判员  成玮
书记员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