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伟邦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桐乡市伟邦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483执647号
申请执行人桐乡市伟邦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6517251X。
被执行人:***,330425197811202018。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桐乡市伟邦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2月13日出具结案证明,被执行人已付清款项。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